“三育人”工作办公室在院“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三育人”工作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广大教职工开展“三育人”工作的责任感。
二、根据《湖州师范学院“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和院“三育人”工作的工作目标制定“三育人”工作的年度、阶段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三育人”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的具体工作,进行“三育人”工作的总结和研讨,提高“三育人”工作的水平。
四、组织“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推动“三育人”工作深入、广泛、持久地开展。
五、加强“三育人”工作的调研,不断了解新的情况,解决新的问题,完善“三育人”工作的制度和措施。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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