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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原创  作者:校工会女工委  发布日期:2012-10-10 21:36:14  浏览量:1104

求真学院工会、各分工会:

根据湖州市教育工会和学校工会评选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教职工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2011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9年前进校的在职教职工,以女教职工为主。

二、推荐评选条件

1.能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在思想政治、学识学风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人师表。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在教学、科研或管理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在本单位群众公认度高。

3.家庭文明,夫妻恩爱,尊敬老人,科学教子,关爱他人,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创建“和谐家庭”中有突出表现。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分工会在党委(党总支)领导下组织推荐评选 ,原则上以一线教师为主。

2.校工会组织校工会委员、分工会主席召开联席会议评审。

3.各单位要掌握评选条件,严格履行评选程序,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

4.要注重推荐评选过程。把评选活动作为发动组织教职工参加事业家庭双创优活动的一个重要过程,使推荐评选成为激发广大教职工敬业奉献精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过程。

四、有关事项

各分工会请于2012年10月24日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登记表(主要事迹1500字左右)交校工会,电子稿发至邮箱:gonghui@

一二年十月九

附件1  

湖州师范学院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名额



部门

名额

部门

名额

商学院

1

信息与工程学院

1

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政治学院

1

医学院、护理学院

1

教师教育学院

1

求真学院基础部

1

体育学院

1

图书馆、档案馆

1

文学院

1

后勤总公司

1

外国语学院

1

机关第一分工会

1

艺术学院

1

机关第二分工会

1

理学院

1

合计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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