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学院工会、各分工会:
各分工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围绕单位中心工作,依靠教职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为学院和部门的建设、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开展2009-2011年度“先进教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活动。评选表彰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工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分工会一定要认真负责做好这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教工小家
1.单位、部门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分工会工作;
2.分工会组织健全,委员之间团结;动员和组织教职工认真完成学院及单位、部门的工作任务;
3.分工会集体感召力、凝聚力较强,团结和谐氛围好,得到大多数教职工的肯定;
4.重视维护教职工权益,热心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努力为教职工服务;
5.重视活动阵地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
6.积极完成校工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先进教工小家”的评选条件参照《湖州师范学院分工会“教工小家”建设标准》(湖师院工〔2011〕2号)。
(二)先进工会工作者
1.热爱工会工作,遵纪守法。
2.密切联系群众,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3.甘于奉献,乐于助人,热心为教职工办事。
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社交能力和活动能力。
二、评选办法
1.“先进教工小家”根据评选条件,由各分工会于2011年12月16日前自行申报,并填写好《先进教工小家申报表》,电子稿发至邮箱:gonghui@,逾期不候。请申报单位及时整理好有关自荐材料,12月底,校工会将组织专家组赴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最终由评选小组确定3-5个先进集体。
2.“优秀工会工作者”根据评选条件,由各分工会在工会干部中推荐1名。推荐人选填写好《先进工会工作者登记表》,表格于12月30日前上报校工会,电子稿发至邮箱:gonghui@.
三、评选小组由校工会委员及各分工会主席组成。
附件:1.先进教工小家申报表
2.先进工会工作者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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