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先进教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doc
关于评选2024-2025年度
先进教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两年来,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各二级工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职尽责,团结引领广大教职工凝心聚力,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更好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活力,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 年度先进教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评比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先进教工小家评选条件
1.党政重视支持:党委(总支)重视对分工会工作的领导,每年听取分工会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工会工作。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或工会工作议题,分工会主席参加或列席党政联系会议,为分工会开展工作、活动提供支持。
2.民主管理推进:执行工会工作有关制度,工作有序开展。严格落实二级教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提交二级教代会审议并实行票决制,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3.教工素质提升:弘扬劳动、劳模、工匠精神,推动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开展评优活动、教师教学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有委托或挂靠管理的教职工社团并给予支持。
4.组织体系健全:分工会工作有台账,委员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强,在教职工中有凝聚力,有教工活动室(教工小家),用好工会经费,重视分工会信息和宣传工作,积极向校工会投稿。
5.关爱服务到位: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热心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做好“五必访”、送温暖等工作,协助校工会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发放和其他统计工作,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疗休养工作。
6.没有违背师德并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为专职工会干部、校工会委员,分工会主席、委员、小组长、工会干事等工会工作者;原则上任工会干部满2年。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能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主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办事公道廉洁,为工会工作尽心尽责,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当好领导与教职工的桥梁与纽带,得到教职工的好评;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好分工会的活动。
三、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为我校工会会员,原则上加入工会满2年。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乐于奉献,能在工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评选办法
1.先进教工小家:名额5个。校工会根据《先进教工小家建设标准》(湖师院工[2025]7号),结合各分工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赋分,对于分数位于前50%的分工会进行实地考察,并进行排名。
2.优秀工会工作者:名额11个。入选先进教工小家的5个二级单位分工会主席直推。其余名额由分工会申报,经二级党组织同意后报校工会初审。
3.工会积极分子: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文体比赛的教职工由校工会直推。其余10个名额由分工会依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经二级党组织同意后报校工会初审。
4.校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对2024-2025年度先进教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进行评定。
五、其他
请各分工会于1月13日下班前将申报表书面版盖章后交至工会办公室(明达楼339室),同时电子版浙政钉发程铧,联系电话:2321140。
附件:1.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
2.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湖州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