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州师范学院第二届“胡瑗杯”教职工
大合唱比赛的通知?xml:namespace>
各分工会:
为迎接迁校二十周年,加强爱校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教职工的校园文化生活,校工会决定在5月下旬开展校庆节系列活动——2017年学校第二届“胡瑗杯”教职工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铭记恩情二十载,同心共筑大学梦
二、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拟定于2017年5月24日下午,地点:东校区大会堂。
三、比赛形式
以各分工会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加,建议人数在25—80人之间,代表队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
四、演出要求
1. 各代表队准备两首参赛曲目,一首是《湖州师范学院校歌》,为必选曲目;另一首曲目为自选,歌曲要求体现时代主旋律,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充分展示我校教职工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
2. 两首参赛曲目总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3. 各代表队的指挥、演唱者必须为本分工会教职工;否则,比赛时将从总成绩中适当扣分。
4. 伴奏形式不限,可现场乐器伴奏也可自备音乐伴奏U盘。比赛现场提供钢琴,其他乐器则需自备。《湖州师范学院校歌》的两声部合唱谱及伴奏带由校党委宣传部提供。
5. 各分工会要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力求艺术手段有所创新,表演形式新颖、服装得体,丰富多样,尽量避免单一、刻板。
五、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设特等奖1名,并授予“胡瑗杯”流动奖杯。
六、其他事项
各分工会在5月5日前将比赛的报名表报校工会,填写参赛自选曲目的名称、曲目的作词作曲者姓名、合唱人数、指挥、伴奏者等信息,同时提供本单位的50字简介,用于串词。
附件1:教职工大合唱比赛评分标准
附件2:第二届“胡瑗杯”教职工大合唱比赛报名表
湖州师范学院工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