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湖州市“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工作的通知》(湖师院党办发〔2018〕11号)精神,经各分党委(党支部)推荐、校“三育人”先进评比小组评审,校党委会审定,拟推荐医学院/护理学院为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教师教育学院的教师技能训导管理团队为湖州市“三育人”先进集体;拟推荐潘明福、龚景兴同志为浙江省“三育人”先进个人,严勇、韩超同志为湖州市“三育人”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部门均可用书面或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工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本人真实姓名。
三、公示时间:5月28日—6月1日,共5天。
四、公示联系部门: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工会) 电子信箱:gh@zjhu.edu.cn。
受理电话: 2321080 2321140 668788
校工会
2018年5月28日